| | | 政府在投资中的定位问题研究
| | 国际经济学论文[摘要]本文首先在对新的国际经济学论文投资体制进行分析的国际经济学论文基础上,根据我国政府的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存在扭曲的特点,指出此次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最后,分别从提高中央政府在投资方面的宏观调控、规范地方政府的投资行为、分离政府的投资管理和项目管理职能几个方面对投资中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投资体制;改革;政府;角色 一、新的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主要特点 2004年7月,国家公布新的《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目的是改革政府主导的投资体制,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实行企业自主投资,自负盈亏,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决定》规定,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它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行政审批制是投资体制矛盾的焦点。由于政府并不比企业了解市场,依靠行政手段审批大量的具体项目必然是低效的。所谓政府核准,就是政府作为社会和经济的管理者,对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等,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布局、保障公众利益、防止出现垄断和过度竞争等方面进行审核,而不再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批。除此之外,其它的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如果企业想投资建设一个项目,不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只需将计划方案上报政府即可。比较审批制与核准制,两者的共同点都是政府有权力决定一个项目能否上马,但由于其基本出发点不一样,投资中政府的角色也就不同。前者是从企业所有者的角度去审批,后者则从政府承担的社会经济公共职能的角度来考虑其效果。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zishu$$$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