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物权法与国际投资的国有化及征收
| | 微观经济学论文摘要: 本文论述了物权法与国际投资的微观经济学论文国有化及征收法律问题。国际投资的微观经济学论文国有化及征收一直是国际投资法的研究课题,但是也和物权法密切相关。本文首先讨论了国际投资的物权法展开与国有化及征收,然后阐述了关于国有化及征收的法理,接着分析了国际投资的国有化及征收中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不同立场,最后探讨了国际投资的国有化及征收与中国物权法建设问题。 关键词: 物权法;国际投资;国有化;征收 公法和私法是法律的一个基本分类。在这个分类中,民法和商法是私法的核心。在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属于民法典的组成部分,而民法典是只规范私权的法典。但依区别公法与私法的标准之一的“利益说”,物权法不能算是纯粹的私法,因为物权法中多具有一些“公益性的规范”。①特别是现代物权法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是“物权法的公法化”。这并非说物权法从私法已经变为公法了,而是说物权法中公法的因素逐渐增多。但是从整体上看,物权法的私法特征仍然没有变。这里讲的物权法的公法化主要是指现代社会对物权增加了公法上的限制。它特别集中体现在对所有权的行使限制上,其中包括对财产实行国有化及征收。 国家是有主权的。所谓主权就是对内对外不受干预的最高权力。它最主要体现为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其中属地管辖权就是对国家领域以内的一切人、事和物行使最高的、排他的管辖权。这种管辖权很多是通过该国法律制度才能实现。物权法是一个国家的国内法。在该国领域,它体现着该国的属地管辖权。实行严格保护私权制度的国家一般有着完善的物权法制度,将各种类型的物权法制化。一个国家要对私权有所限制也会体现在物权法中,其中包括了对财产实行固有化及征收。这本属于该国主权范围,在法理上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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