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韩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其运作
| | 小论文下载韩国于1967年以发展中国家的小论文下载身份加入GATT(WTO的小论文下载前身),市场的开放有一个较长的缓冲阶段,在充分利用WTO协定中允许的关税和市场准入数量管理手段的同时,利用协定的“灰色地带”,在技术法规、标准、检验等方面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把进口商品对国内市场和产业的冲击减至最小程度,特别是在限制农产品、水产品进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 韩国表面上已基本取消了进口产品的硬性管制,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利用技术法规、标准、检验等多种技术性措施进行严格控制。根据韩国《2002年HS进出口通关便览》显示,韩国几乎把所有农产品都置于各种质量安全和检疫法规的保护之下,其主要制度包括转基因加工食品标识制度,水果、蔬菜、花卉病虫害检疫制度,口蹄疫及疯牛病疫区产品紧急进口限制制度,家禽肉检疫制度,水产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177种进口农产品原产地强制标识制度,农药和有害物质成份标准规定等。 韩国依据《农水产物品质管理法》、《粮谷管理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畜产法》、《种畜等的生产能力、规格标准》、《畜产品加工处理法》、《饲料管理法》、《肥料管理法》、《植物防疫法》、《关于鸟兽及狩猎的法律》、《水产品法》、《水产品检验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制订了种类繁多的检疫和卫生标准。如转基因加工食品标识制度、水果、蔬菜、花卉病虫害检疫制度、口蹄疫及疯牛病疫区产品进口紧急限制制度、家禽肉检疫制度、水产品安全检疫检验制度、强化原产地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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