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研究述评(2)——封建地主制后期(以宋明清为中心)
| | 评职论文 宋代以后是我国封建社会的评职论文后期,一般认为这一时期商品经济较前期有了很大发展,但对其程度、地位各家认识存在着差异。这里根据十余年来研究情况对有关问题作一简单介绍。需要说明的评职论文是,由于时间、条件限制,尚有许多重要文献未能见到,而且由于笔者学力所限,对有关问题认识不足,不免舍重取轻,因此这里只是一个远不完备的介绍。 一、商品经济总体水平的估计 傅筑夫指出,中国自周秦以来长达三千余年左右的封建社会中,生产方式的基础是个体主义的小农业,自然经济占支配地位。对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傅氏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漫长的变态封建社会(他将战国以后的封建社会称为变态封建社会)中整个商品经济最发达的一个时期,宋代商业出现革命性变化,商业和城市由古代型向近代型转化,农业商业化和各种手工业的组织规模、生产技术都比前代有较大进步。但是从社会总体来看,商品经济的发展又是有限的,它并没有冲破各种固有消极因素的束缚,各种消极因素如土贡制度、官工业制度和禁榷制度也都以更大的幅度增长了,所以商品经济发展的局限性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38abc)]漆侠也认为宋代商品经济有了重大发展,在农业、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业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具有相当坚实的基础,并不是虚假的繁荣,但他区分地区差异,指出,宋统治区内西方诸路自然经济依然居于绝对支配地位,东方诸路的商品货币经济有了显著的发展。[(40b)]与这些对宋代商品经济较高评价不同,汪圣铎则认为,宋代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措施既严重阻碍商品经济,又导致商品经济畸形发展和虚假繁荣,不少被认为标志着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现象,都不是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生产顺利发展的基础上,却往往是以其遭到破坏为前提条件的。[(20)]魏天安在对宋代粮食商品化的研究中也提出了封建政治的作用与影响,他认为,保持粮食流通渠道的畅通,使粮食商品化为封建政治服务,以利于封建经济结构的稳定性,是宋代粮食商品化的基本特征,宋代粮食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尚不能改变个体小农的经营方式,粮食商品化所形成的表面繁荣的交换关系,是以牺牲农民利益为前提的,它不能反映粮食商品化的正常水平,却说明粮食商品化具有一定的畸形性。[(44)]包伟民在对宋代粮食贸易的研究中,着重于长途贩运贸易和农产品与手工业品的交换对商品经济的意义,认为宋代粮食生产还远远未出现以地区分工为特征的专业化的生产方式,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各大经济区大体都能够做到粮食自给,常年间并不存在大规模的粮食流通情况,米盐交易仍是典型的小商品之间的交换,还没有形成农产品与手工业品之间的交换关系,宋代粮食贸易较前代发展的原因在于自古以来就与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小农经济的进步,以及国家财政货币的刺激,强调宋代远未超过自然经济的范畴,与近代经济仍然存在着本质的区别。[(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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