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综述(1986——1995)之三
| | 六、关于传统经济与近代化 (一)近代农业发展与不发展 学者们一般都认为在近代农村封建的 土地所有制一直存在并占优势地位,农业资本主义十分微弱,争议较多的 是关于新式农垦企业的性质和地位问题。丁长青认为新式农垦企业从事商业性农业,引入新的劳动组织、经营方式和新技术,有着明显的资本主义性质。刘圣宜、戴鞍钢、黄逸平、毛德鸣等也持相似观点。章有义等认为新式农垦企业不仅在数量上一直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而且在性质上绝大多数都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企业;朱坚真认为在产业结构单一狭窄的条件下,生产要素内部固有的矛盾无法通过资本主义农场营形式解决。王玉茹指出中国农业落后于日本的原因在于中国没有出现类似日本式的农业资本主义革命,而政府对农业投入太少,农业生产能提供的剩余增量也很少。关于近代经营地主的情况,刘克祥作了较为详细的研究,他分析了经营地主的经营方式和规模、资本构成及运营等,认为近代经营地主是具有某种资本主义性质的地主经济,由于近代中国城乡资本主义是建立在不断下降的社会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基础上的,这就从根本上堵塞了经营地主向资本主义农业企业演变的道路。《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三卷考察了近代农业中经营地主、富农经济、农业公司和农场这三种形式后指出:经营地主的优越性在于规模经营,但在多数情况下经营地主并不比出租土地、个体生产能获得更高的产量,这除了是由于地主不善经营外,还因为中国集约化的小农经济有不可低估的生产效率,而规模经济在这种集约农业中并非重要因素;富农经营的主要优越性在于劳动力,富农以家工带领雇工,是传统农业条件下最有效率的劳动力组织。但富农经济极不稳定,其作用不大;农业公司和农场的主要作用在于把股份集资制度入农业,并部分地引入了新式生产工具和科学技术,在垦荒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上有所贡献,但因其数量很小,在整个农业中作用微乎其微。这些关于不同经营形式生产力状况的分析,对我们今后的进一步研究颇有启示意义。[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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