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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的认识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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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言 我国入世在即,律师界将面临挑战。中国律师业将面临外国律师的竞争,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的竞争。外国律师首先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如上海、北京、广东等地登陆抢滩,在涉外贸易、金融、证券等领域与我国律师竞争。二是人才的竞争。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生活习惯、风俗等不同,外国律师很难开展工作,投入资金、品牌,高薪聘请我国优秀的法律人才是其必然的选择。因此对反倾销这一问题是一段时间内律师必须认真研究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律师只有掌握好反倾销的有关知识才能更好地为政府和企业做好入世的法律工作,才能更好地面对外国律师的竞争。 本文介绍WTO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并介绍分析目前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较多的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反倾销的运作规则,以便今后工作中能较好地掌握做好防范工作和应诉工作,使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 WTO法律文件中关于反倾销的部分名为《关于执行关税暨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1994)》,这一法律文件是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演化才形成的,其源头乃是关贸总协定(GATT)第6条。到目前为止,GATT第6条仍然是WTO反倾销规则的总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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