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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利润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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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是超出成本的剩余 利润也称为盈利,是一个企业的收入与支出之间的差额,是超出成本的剩余。所谓“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中直接和间接的付出。其中包括企业家的劳动所应得的工资,包括投资人拥有土地的租金和资本的利息,它们的测算中可能还要加上风险的额外酬金。对于土地和资本,无论是以明显的方式付出租金和利息,还是土地和资本属于企业家本人,都应以同样的核算方式计算他所拥有土地的租金和资本的利息。我们把资本的利息、地租和工资置于相同的范畴,它们都是某一所有权的分期转让,它们也都包括在企业产品成本之内。显然,经济学中利润这一概念,与流行的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有一定差异。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利润通常是指生产要素的收益;而在经济学,利润则是剔除了生产要素“租值”后的经营管理收益,其中当然也包含了企业家承担风险的收益。 在生产——流通——生产的循环流转中,一个企业的总收入(不含垄断因素的收入)如果刚好足够与支出相抵,该企业就没有利润但也不亏损。企业家的收入也就是“经营管理的工资”。如果企业有利润,总的收入肯定大于总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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