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对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的改进
|
| |
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是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一个有机构成,而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地租理论的批判和继承,它以马克思建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生产价格论和剩余价值论为理论基础,赋予了地租理论以完全崭新的内容。所以,研究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必须联系劳动价值论。 一、马克思绝对地租理论的主要观点及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马克思的绝对地租理论,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产生绝对地租的原因。土地所有权对于绝对地租所起的作用,不同于它对级差地租所起的作用。在级差地租的场合,土地所有权只是商品价格中早已存在的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的原因。“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并不是创造这个价格组成部分的原因,也不是作为这个组成部分的前提的价格上涨的原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51页)。但在绝对地租的场合,如果最坏土地不提供地租,就不可能让人耕种,那末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就是引起这个价格上涨的原因。因此,“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51页)。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