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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民收入“核算”与“决定”之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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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国民收入核算和国民收入决定不是一回事,如果此处有混淆,那么在很多收入决定的理论方面恐怕讲不通,因为收入核算是静态的、本身就是平衡的,而收入决定是动态的,而且由若干主导因素所决定,所以投资和储蓄往往不相等。本文拟与陆善民先生讨论此类问题,请提出宝贵意见。 关键词:国民收入核算 国民收入决定 投资 陆先生曾于2004.8.26在经济学家网站刊出“《宏观经济学》脱离生产实际”一文,观后引起一些思考,现根据自己的体会谈点看法,以与陆先生商讨,特别是对国民收入的核算与决定的问题提出一点想法,请陆先生提出宝贵意见。(此前已就消费的乘数效应问题进行过讨论,不妥之处请见谅) 一、有关国民收入“核算”原理与“决定”原理的一点体会 在宏观经济学中,国民收入是一条主线,但一般有两个主要的讨论区域,一个是“核算”问题,一个是“决定”问题。“核算”问题,是指国民收入的来历,通过国民收入的核算方法可知;从总需求的角度(由支出法得到)考虑,收入来源于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从总供给的角度(由收入法得到)考虑,收入又分配于消费、储蓄、税收和转移支付。在两部门经济中(或者我们把其他两部门也汇入其中),自然也就成了消费、投资和储蓄的问题。其中的投资等于储蓄即i=s,是指实际发生的投资(包括计划投资和非计划存货投资在内)始终等于储蓄,所指的实际投资和实际储蓄是根据定义得到的实际数字,从而必然相等。而“决定”的问题,则是指收入是依据什么因素变动的,其中的投资等于储蓄,是均衡的条件,是指经济要达到均衡,计划投资必须等于计划储蓄。这也就是说,通常,计划投资不一定等于计划储蓄,只有二者相等时,收入才处于均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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