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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产权制度,化资源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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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西部必须有法律制度保障社会公平和维持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产权设计有四个目的:一是扭转生产要素东流趋势;二是将西部自然资源转化为开发资本;三是保护生态环境;四是作为法制建设的软环境改善,以西部资源吸引人才和资金进入西部,促进西部文化变迁。 我国是一个人均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人均自然资源拥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拥有量的三分之一。没有合理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无法维持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以人均三分之一的资源达到全球化世界经济中的平均现代化生活水平,并在世界分工占一席之地,中国只能是成为原料、农产品和中间产品的进口国。现在东部沿海发展没有以进口原材料为主,而是以开发西部资源为主,这种西部资源东流、中国制造流再到海外的趋势,与中国加入WTO并在世界分工中占一席之地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这一趋势加剧了东西部差距,恶化了西部生态环境,危及中国经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危及国家安全。 经济发达地区,是各种生产要素聚集并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地区。东部经济发达,造成西部生产要素东流:资源、人力、资金等等都流到东部:我们有西电东送、西气东输,并有上亿民工东流。如果西部要发展,应该是把资源留在当地,配以人力资源和资金,使其形成当地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如何扭转这一要素流动的大势,是自然资源产权设计目的之一。美国西部开发时,以谁能够在西部开垦农场,谁就拥有农场的产权,这样就把移民吸引到美国西部,开发了美国西部。如果当时美国没有这一产权设计,没有自然资源经营者排他性的产权,那么美国西部可能已经变成沙漠:人们可以无责任心地掠夺自然资源,毁坏自然资源。我们西藏草原就面临着这一厄运:世界商人都去收购羊毛,而不是去开发草场资源,造成草原荒漠化,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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