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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兼职现象的博弈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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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利用业余时间兼职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我国高等教育界的一大难题,也是高校教师管理不容回避的棘手问题[1]。多年来,对高校教师兼职的利弊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认为,教师从事第二职业,将大部分精力用于兼职,投入在科研教学上的精力过少,势必影响本职工作,应当进行限制;有的人认为教师兼职是一种正当的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力,又是公民的义务,对个人和社会有利,应当鼓励[2]。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教师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对其兼职动因进行认真的分析,无疑将对高校提高教师管理工作的效果,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以高校教师校外兼职代课及其均衡,指出加强并硬化对高校教师的无形软激励,增强教师的成就感,做好教师兼职的疏导工作是治理高校教师“隐性流失”的有效方法。 一、高校管理者的行为偏好对教师福利的损害 高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的博弈。高校管理者是最大法人效用的追求者,在对高校经营成果(对名校来说,包括前人创造的,沉淀下来的无形资产;对普通高校则仅指现阶段的经营成果)的处理上表现得最为明显,高校管理者有将这些成果有形化的激励。如将经营成果转化为教学楼、校舍、住宅、其他硬件设施及毕业生、在校生人数等。高校教师是最大经济利益的追求者,对高校的经营成果也有有形化的激励。不过教师不主张将经营成果(包括前人创造的无形资产)转化为教学楼、校舍等硬件设施,而是主张将经营成果转换为工资奖金等货币化的个人收入。在这一点上,高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是激励不相容的。他们之间的博弈关系如表1所示,双方谈判妥协的结果使双方在 达到均衡,也只有这样的解决方案才不至于挫伤教师提高知识生产与传播效率的积极性,教师即享受已有无形资产的好处,又自觉地创造并积累无形资产(即搞科研,进行知识生产),传播知识才有了源泉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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