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义务教育与公共财政
|
| |
中国的教育部门经费短缺,而且过于地方化。省级政府对贫困县的补助薄弱且缺乏系统性。在增加对农村和城镇地区初等和高等教育的投入之前,有必要提高各级政府管理公共资金的效率。在中国,提供教育服务是十分地方化的。超过90%的教育支出是由地方政府提供的:本文提供的数据表明70%的教育支出是由县、乡/镇承担的。在农村,县、乡/镇政府负责基础教育,提供教育服务是其最重要的一项社会服务。平均来说,一个县要把四分之一的支出用于教育(教育部,2000)。本文通过考察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评估公共支出结果的公平、效率和效益。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教育体制进行了两项重要的改革。第一项改革是下放权利和责任——地方政府负责发展基础教育。第二项改革就是教育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过去是政府完全承担所有教育经费,而现在政府财政拨款只占整体教育支出的一半。这些改革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区的积极性,但同时也给地方财源和管理能力带来了更大的要求。 在中国,教育是一项目庞大的事业。考虑到其规模,中央政府别无选择,只能是下放基础教育服务的责任。1999年,中国有609,626所小学和63,086所初中,教师人数达900万。全国小学生人数为1.35亿,普通初中生达到5799万(表1)。但是,分权所面临的必然挑战就是:分到什么程度?如何协调各级政府?如何筹措教育经费?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