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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西藏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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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是西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需求、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鲜明地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一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二是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今年7月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讲话中指出“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强调要“大力发展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毫无疑问,非公有制经济又将迎来一个明媚的春天。笔者认为,西藏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立足实际、乘势而上,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对西藏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 一、解放思想,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西藏所有制结构调整经历了一元化到多元化的变迁,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渐发展壮大。由于长期受“一大二公”思想的错误指导,到1978年,西藏的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基本上达到了纯而又纯的程度;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占99%,而在工业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则完全消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的错误,在所有制结构上放弃了追求“一大二公”不切实际的理论,制定了一系列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逐步形成了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全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进一步把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宪法中正式确定下来。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论述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存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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