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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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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是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经济总和,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古语云:“郡县治,天下安”。发展县域经济对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至关重要。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壮大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县域经济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地区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强弱。县域经济水平的差异也是造成地区发展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西藏是一个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身积累能力不足,发展缓慢的西部边疆落后地区。研究和发展县域经济,提升县域经济的竞争力,对缩小与发达地区及西部兄弟省市的差距,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一、西藏县域经济发展历程及现状 (一)西藏县域经济发展历程简要回顾 西藏县域改革首先从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入手。1979年至1984年,主要贯彻中央召开的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免征农牧业税,休养生息。1984年以来,在农牧区实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调整了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极大地调动了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各县在坚持“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前提下,摸索出一些适合本地特点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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