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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多年前西部地区的农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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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距今七十多年前民国政府对本部开发活动的进行了回顾,指出当时的开发主要局限于农业开发。但是由于政府忙于内战,开发仅仅限于在今天的关中一带,作用较小。回顾这一过程,对于今天的西部开发也许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西部;农业开发 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落后于东部,要缩短东西部之间这一差距,就必须开发西部。近来中央号召“西部大开发”,以加速西部落后地区的建设。实际上,开发西部并非始于今日,七十多年前,国民党政府曾有“开发大西北”的口号。“大西北”实际上就是“西部”的一部分。本文拟略述当年开发大西北和紧接着抗战时期西部地区农业开发的概况,希望对今天的西部开发有所借鉴。 一、1932年提出开发大西北 “大西北”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各省,但国民党政府提出的开发大西北似仅指陕、甘、宁一部分地方。1928~1930年,陕甘宁一带连续三年特大干旱,泾渭诸河水涸,可以行车,粮食无收,哀鸿遍野[1]。政府机关和民间慈善团体拨款、募捐,进行救济。但面对这样严重的旱灾,似不能止于临时性的救济,应有进一步措施,因此国民党政府提出开发大西北。 当时说的开发大西北,实际是开发大西北的农业。农业开发要依靠农业科学,可是那时西北地区竟无一所高等农业学校,故开发大西北必须从兴办农业教育入手,为此决定筹建西北农林专科学校于武功。威胁西北农业最主要的是旱灾,兴修农田水利当然更刻不容缓。陕西籍的国民党元老于右任当时提出“十年万井”计划,即在西北广凿水井,用以灌田。著名水利专家李仪祉(陕西蒲城人)则在陕省当局支持下,全力以赴地兴建大型水渠以解决引水灌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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