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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县以下基层行政官署与乡村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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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术界一般认为,县级衙门是清朝国家对地方控制最基层的行政设置。本文考察县以下行政官署的设置及其职能,说明清代的县级衙门并非皇朝统治的终点,巡检司署等基层官署是相当一部分州县中位于县级行政衙门与村落之间的重要基层官署。然而,无论是县级、还是次县级的行政官缺,到晚清时均并没有随着人口的巨大增长与乡村社会管理的复杂化而增加,巡检司等官缺反而减少。其原因应从传统中国皇权与地方绅权的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竞争与牵制的复杂关系中加以理解,太平天国以来,随着团练的广泛兴起,地方绅董依赖团练局所等非正式机构,在功能上逐渐取代官方的行政官署,成为晚清乡村社会的主要支配者,从而使晚清基层行政官署萎缩不振。 〔关键词〕 皇权 巡检司 社会控制 团练局 绅权 绅董 * * * 传统中国国家与社会的扑溯迷离的关系,始终是中外史家十分关注的研究对象。早在40年代,费孝通先生即已注意到传统中国从县衙门到每家大门之间的一段情形“是最重要的”,他认为“这是中国传统中央集权的专制体制和地方自治的民主体制打交涉的关键,如果不明白这个关键,中国传统政治是无法理解的”〔1〕。 近年来中外学术界均较注重对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研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已有的研究论著已充分注意到清代地方行政官僚规模甚小,与西方的君主专制国家形成鲜明对照,如有人指出,18世纪末中国每一县官统治人数为30万人,而革命前的法国,每一地方行政官统治的人口是3千人。〔2〕这些研究一般均认为清朝国家对地方的行政控制只到州县级衙门,县以下的基层社会基本上是属于地方绅权与族权所控制的领域。本文试图利用地方文献考察通常为历史研究者所忽略的县以下行政官署设置及其职能,说明清代的县级衙门并非皇朝官僚统治的终点,巡检司署等基层官署是相当一部分州县中位于县级行政衙门与村落之间的重要基层官署,它们的存在实际上使县以下析分出次县级行政单位成为可能。然而问题是到晚清时期随着人口的巨大增长与乡村社会管理的复杂化,基层官署的编制非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从它们的消长中可以动态地把握太平天国以后的乡村社会控制中代表皇权的官治与绅权自治之间关系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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