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南海模式:让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
|
| |
在计划经济时期,中国在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农民基本被排斥在外。为了在完全依赖农业和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背景下加速工业化进程,一方面,国家通过强制性粮食统购统销,将农业剩余转化成工业积累,另一方面通过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将中国最具优势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束缚在低生产率的农业产业上。壁垒森严的城乡二元结构,不仅使农民无法分享工业化的好处,也使中国的工业失去了劳动力低成本的竞争优势,造成生产要素的极大扭曲。1980年代中期,国家统一办工业的模式开始变通,大量过剩的农业劳动力通过创办乡镇企业或到农外就业来寻找出路,农民参与工业化的通道被逐步打开。 农民对工业化的参与,一方面可以从对他们所赖以生存的土地的非农化处置及其利益如何分享来衡量,另一方面则可以从他们的就业及身份如何转变来观察。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尽管上亿农村劳动力到农外就业,实现了身份的转变;尽管为了配合乡镇企业的发展,我们在土地政策上有所松动,即允许农民在集体的土地上自办或与他人合办企业。但是,土地政策的基本面,即土地由农地转为非农用地要实行国家征地制度,不仅没有任何改变,而且随着新法的实施,为保护耕地而采取的对土地审批权的层层上收,实际上提高了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参与工业化的门槛,迟滞了农村劳动力农外就业及身份转变的进展。这一时期,我国的农地每年通过征地转为非农用地的量就达近300万亩,如果不在土地政策上作根本性调整,增强土地非农化过程中农民与土地的耦合度,不仅会使农民的利益受损,而且势必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