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土地制度的供求冲突与其改革的框架性安排
| | 西方经济学论文「内容提要」中国农村社会和农业经济向城市社会和工商业经济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及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对土地制度的西方经济学论文供给及其功能提出了特殊的西方经济学论文需求。就目前来看,两种公有、高度集中和行政色彩较浓的土地所有和配置制度与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发生了尖锐的冲突,特别是土地集体所有的虚无性衍生出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据此,本文提出了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框架性安排:土地的两种公有制并轨,国家拥有所有土地的终极所有权,分解国家所有的占有、使用、处置等权力,实行较长的使用年期财产权制度,农民和一部分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年期财产与社会保障挂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管理主要用来弥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缺陷。 「关键词」土地国家所有/使用年期财产权/年期终止财产归属风险 一、结构转型和市场经济对土地制度的需求与土地制度的供给现状 我们究竟要选择、设计和安排一种什么样的土地制度,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家和政府对土地管理的方便与否,而应当从动态的经济发展阶段和静态的经济运行体制去考虑,因为土地制度的设计和安排只有适应于发展的阶段和实际运行的体制,即土地制度供给的功能符合制度需求,才能成为一种有效率和交易成本较低的运行制度。 (一)结构转型和市场体制对土地制度的需求 中国的二元结构转型对土地制度的供给提出了特殊的需求。经济发展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从农业经济向城镇经济的转型,使城镇人口比例逐年提高,10、30、50年后,城镇人口和就业劳动力的比例分别会提高为50%、70%、90%;这种结构变动会使土地的利用结构、方式、使用者,在发展转型的一个较长时期中,不断地发生变化。城乡土地的分配和利用将无不受这种结构剧烈转型的深刻影响。一部分农村土地因城市化要通过交换和其他方式变成城镇用地,一部分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因到城市务工和居住而需要出租、转让和交易,一部分缩小甚至消失的村庄的公共用地也要通过出租或者交易配置到农场或者牧场中;随着城市化进程,村社会组织和生产组织形式也可能发生变化;大多数村因人口的转移要萎缩,一些村因扩大为小集镇和小城镇并且其企业也得以发展,土地所有形式也会随之而调整和改变。这样一种与土地有关的二元结构变化,对土地制度的供给有着特殊的需求:即土地制度要有利于二元结构转变过程中土地的再配置和再利用,并且降低这种结构转变过程中土地再配置的交易成本,要有利于城市化进程,而不是成为城市化进程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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