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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G-4技术及应用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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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关于图象视频压缩已有n×384kbps电视会议H.120建议、p×64kbps视频编码标准H.261、 连续色调静止图 象压缩标准JPEG、PSTN等低比特率活动图象压缩标准H.263。1988年ISO与CCITT成立活动图象专家组MPEG(MovingPictureExpertsGroup),研究数字存储媒体上的活动图象及其伴音的编码表示,1992年通过1.5Mbps编码标准MPEG-1,1994年通过2Mbps、30Mbps高质量视频音频编码标准MPEG-2。以上标准均偏重于某(几)个应用领域,交互性较差,至多允许视频序列可变速度的双向播放,可重用性只限于矩形视频区域及其相关音频的线性片段,无法在同一场景集成自然信息与合成信息,不能提供对各种网络的一致性访问,容错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比较差。 MPEG于1991年5月提出关于视频音频编码的MPEG-4项目,设系统、音频、视频、需求、实现研究、测试及自然合成混合编码(SNHC)子组,1998年11月成为国际标准。MPEG-4提供更强的交互能力。场景中的每个对象独立编码,用户可以选择性地与其中某(几)个对象交互,具有良好的重用性。重新组合音视对象AVO(AudioVisualObject)构造新场景,可以集成各种对象,无缝地集成自然信息与合成信息,实时信息与存储信息,AVO可以是单/双/多声道音频信息、单/双/多镜头2D/3D视频信息。可以透明地访问信息,通过各种网络传输的信息最终映射为本地信息,整个过程给用户的感觉就如同访问本地信息。而且允许基于内容(比特率、分辨率、帧率、防错保护和解码优先级)的可伸缩性和服务质量(QoS)参数,更加灵活,可扩展,充分考虑未来技术的发展及应用需求,将解码器可编程能力分为:不可编程的标准工具集合(Flex-0);由标准化工具及其接口灵活配置的算法(Flex-1);多种工具构成可能算法的标准化可扩展机制(Fle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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