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褥疮护理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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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杂志 1999年第6期第14卷 综述 作者:陈玫 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神经外一科,汕头 515041 随着基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认为褥疮应称为压力性溃疡已成共识。近十余年,国内外对褥疮的认识和防治虽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对发生褥疮的观点及预防的重点存在某些差异。为更好地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解决褥疮防治问题,特将部分观点综述如下,供护理同仁借鉴。 1 对褥疮护理的认识 认为褥疮完全可以预防[1]这种观点在国内占统治地位。林菊英先生在医院护理管理学中提出褥疮的标准为0%时,尚有附加说明:除特殊病人不许翻身外一律不得发生褥疮,带入院者不准扩大[2]。广东省医院分级管理评审标准中规定:从三级医院到一级医院,昏迷、截瘫病人年褥疮发生数为0[3]。为说明褥疮完全可以预防,还列举北京宣武医院神经外科1966年以前在无陪人情况下,连续8年消灭褥疮[1]。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外科也曾介绍过不发生褥疮的经验[4]。但各种期刊上刊登更多的是治疗褥疮的经验和方法,说明褥疮并不少见。参加广东省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工作的黎瑞庄主任护师在第一评审周期结束后报道:消灭昏迷、截瘫病人的褥疮是护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但本周期评审结果(31所三级医院)除两所专科医院得分外,93%的医院均为0分[5]。更说明了发生褥疮的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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