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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村小城镇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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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城镇在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湖北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农村工作三大战略之一,与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扭在一起抓,使全省小城镇迅速崛起,一批各具特色的明星城镇已成为新的区域中心,全省城镇化水平极大提高。到2000年底,全省已有建制镇846个,比1978年的105个增加近8倍;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33%,比1978年提高了18个百分点。小城镇已经成为全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中心、产品加工和集散的中心、务工经商农民集聚的中心,成为湖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和重要支撑。 总的来看,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在解决人口聚居、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农村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有着十分突出的作用。 1、新的农村人口聚居点。费孝通教授早在改革初期就认为,新型的小城镇可能成为防止人口过度集中的“蓄水池”,今后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释放出长期关闭的传统农村的大量人口,如果没有缓冲和蓄积这股息流的中间体,势必引发显而易见的社会恶果,何况中国在几十年里也决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建成十多个人口在千万上下的现代化大城市来容纳这股人口巨流,因此新型的小城镇正可以发挥拦阻和蓄积人口流量的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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