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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宪主义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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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 自60年代以来,大韩民国因其巨大的经济成就而举世瞩目。但进入80年代以后,相对于其经济成就,观察家们却更加关注韩国蓬勃展开的政治变革。1993年,韩国诞生了自1961年军人政变以来第一个文人政府。更有甚者,在1997年的总统大选中,反对党领袖最终获胜。对于珍视自由、公正和人格尊严的国际社会而言,这一历史事件尤其值得注意。 本文有两个目的。首先,我将从比较法学的角度,探讨韩国文化传统对其宪政和民主发展的影响。其次,也是文章的主要部分,从宪法角度对战后韩国的民主发展作一个历史概括。通过这两重研究,我希望不仅对韩国宪法制度及其历史发展作一介绍,而且为更好地理解那些阻碍和促进韩国宪政发展的文化因素作一铺垫。之所以会有文章的后一目的,是因为文化传统通常被认为是第三世界国家实现民主的重要障碍。 「立宪主义」在此意即民主的法律表现,及为法治(rule of law )和民主理想机制化创造条件的动态政治过程。换言之,立宪主义就是实现宪法理念和精神的过程。 二法律发展和文化 从1948年成立第一个宪法政府至80年代末,韩国均为独裁政府所统治。韩国宪政的这一令人失望的记录常常被归咎于她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儒家思想的深远影响。但是韩国文化和政治发展之间━━独裁和儒家思想之间的联系,并不像通常认为的那样清楚。为了便于理解这一关系的复杂性,有必要简略地回顾一下韩国的文化和政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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