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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设军校国防科技报告生产利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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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建立军校国防科技报告制度的五项原则,组织体系结构,及校gf办的八项主要工作,阐述了军校国防科技报告的生产利用全过程,描述了军校国防科技报告生产利用的数字化电子化建设方向。 中国国防科技报告(以下简称gf报告)是在国防科研活动的各阶段,由科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格式撰写的,以积累、传播、交流和利用为目的,能够真实而完整地反映科研活动的技术内容和经验的特种文献。中国军标gjb567a-97规定:按照国防科研管理程序,凡承担型号、预研、技术基础、软科学研究等任务(课题)的,应由主要完成者撰写gf报告。gf报告是反映国家国防科研能力和武器装备水平的重要的战略资源。它是科学研究的基础,技术发展的阶梯。 gf报告制度在国防科工委系统内已正式启动。在gf报告三级管理制度体系中,军事院校属第三级,即基层。由于gf报告的生产和交流使用还处于启动期,各类单位将根据本身特点,建立自己的gf报告管理制度体系。 军事院校,特别是承担军事科研项目的军事技术院校,是gf报告的生产者和使用者。有的军事技术院校承担着较多的军事科研项目,需要完成较多的gf报告;有的军事技术院校所设系、学科专业多,使gf报告生产将在报告技术内容审定等多方面遇到困难。因此建立军校gf报告管理制度体系,就成为军校组织完成gf报告的前提。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军校gf报告制度建设原则、制度体系、报告生产、报告电子化网络化未来等问题,加强和完善军校国防科研报告生产利用制度,为“科技强军”提供强有力的文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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