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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甲方监理”确保燃气管道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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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具有方便、清洁等优点的管道供气迅猛发展。由于燃气易燃易爆,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为此1991年建设部发布了《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对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实行了强制性的许可证制度和第三方监督检验制度,并将其作为一种政府行为。但目前在许多情况下,仅靠常规第三方监督检验制度来控制质量,已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目前国内管道供气漏气、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导致事故的原因很多,但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较差仍是一个主要因素,所以甲方监理燃气管道施工的方式有愈来愈大的发展趋势。所谓“甲方监理”就是在质监站(城建部门监督机构)监督的基础上,由甲方利用自身的技术力量或聘用燃气行业有实力有资质的单位对燃气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质量把关的一种质量控制方法。实行甲方监理不仅维护了甲方的权利,而且弥补了质监站监督的不足之处,甲方还可以确切的掌握整个燃气设施的内在质量,能够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甲方监理的特点 1.1对实施监理的燃气管道提出确保安全质量和使用质量的双重要求,而不是仅确保安全质量的单方面要求。 1.2甲方除了聘用本单位的监理外,也可以在国内外聘请那些专业性强,业务熟悉,有资质,技术精湛能胜任监理工作的人员,由于甲方监理人员有合约,关系明确,监理人员的责任心强,容易管理,监理时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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