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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支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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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开始,面对日益严峻的经济增长压力,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加大刺激经济增长的宏观经济政策,但现在看来,这些政策没能阻止住经济的继续下滑,即使考虑了正常的时滞因素,政策效应仍然不容乐观。对此,人们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种种分析和假设。我们认为,由于市场经济下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是一种公共行为,因而作为政府经济行为集中体现的财政是否公共化,是否是具备基本框架的公共财政,是直接间接影响宏观经济政策效应大小的关键所在。据此反观目前政策效应未能如愿的原因,公共财政的构建进程慢于市场体系构建发展的要求,是其中不容忽视的因素。因此,要确保我国宏观经济的长期稳定运行,经济运行的日益市场化必须伴随着财政的公共化过程。 一、宏观调控是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责 所谓公共财政,指的是为弥补市场失效、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或其它形式的经济行为。市场失效即为市场难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或无法正常发挥作用的状态。由于这些失效状态是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对资源予以基础性配置的前提下形成的,因而也就成为市场行为所无力弥补的失效,只能依靠诸如政府财政等的非市场性手段来解决。 其中,以萧条与繁荣不断交替出现为基本特征的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便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典型缺陷之一。因为早在以自由竞争为标志的市场经济初期,这一周期性的循环就存在,只不过,那时的循环期限较长,波动幅度较小,不仅难以对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的成长构成致命性破坏,恰恰相反的事实是,以经济危机不断爆发为特征的周期波动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淘汰落后和推动技术革新的作用,从而促进了经济发展,似乎成为市场经济机体新陈代谢的具体表现形式和积极效能的释放过程。这种情况下的市场也就暂时不可能对政府及其财政行为提出弥补失效的要求,反而以不干预的自由放任为最高原则。但经济周期波动并不因此而有任何丝毫的减弱,相反,作为潜在的问题和病灶一直隐伏在市场经济成长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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