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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变化与财政体制改革的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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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规范各级政府间分配关系的财政体制,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1994年推出财政体制的重大改革──全面实行分税制时,人们普遍希望通过这项改革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缩小中西部内陆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然而,针对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很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也并没有缩小的局面,有人对分税制在其中的作用提出了疑问,甚至认为它不仅没有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反而扩大了这种差距。那么,近几年来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究竟有了怎样的变化?财政体制改革在其中起了什么作用?二者又是什么关系?本报告就将通过实证分析并结合理性分析回答这些问题。为了便于说明实行分税制三年来国民经济在区域间协调发展方面的情况,我们以实行分税制的前三年即1991-1993年的相关指标来进行对比分析。 一、实行分税制以来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变动情况 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人均值,基本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通过考察这两项指标的变化情况,就基本可以说明各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变化的大体趋势。 1.三大区域gdp增长率的比较。 经考察,实行分税制以来各区域的gdp,中部地区的增长势头明显好于东部和西部地区,由前一阶段低于其它两个地区变为高于其它两个地区,增幅提高了7.2个百分点。其次是西部地区,增幅提高了4个百分点。东部地区基本保持前一个阶段的增长率,甚至略有放慢。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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