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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改税”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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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清现行收费种类 众所周知,现行收费名目繁多,五花八门,各行业负担十分沉重,无论对经济有效运行,还是对国家组织财政收入,都带来严重后果。但是由于收费部门多,涉及面广,各行各业的收费种类、标准、方法各不相同,收费合理与否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在实施“费改税”前,必须摸清底子,充分调查掌握现行中央政府、各地方政府、各要害部门的收费种类。 二、区分收费的合理与否 现行收费大致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合理收费,包括规费,即政府按照某种特定服务的实际成本收取的等价补偿,还包括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一般是指依托政府强有力的政治权力,无偿征收的费用。第二类是不合理收费,这部分收费既无正确的收费依据,纯粹是凭借手中权力而征收,又带有明显的随意性,并且数额巨大,纯属乱收费。区分收费合理与否的依据应当是等价原则,这一原则的宗旨是,凡政府通过提供服务而等价收取的费用,即为合理费用,否则为不合理费用。 三、治理收费的对策 应针对收费类别确定不同的治理对策。对政府有偿性收费予以保留,但这部分收费应当逐步过渡给日渐完善的社会中介机构,政府保留尽可能少的收费类别;对合理收费中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要坚定不移地实施“费改税”,当然也必须进行清理和区分,以保证不会由于改革而使企业税负陡增。笔者认为“费改税”不宜过多开设新税种,应事先充分论证这部分收费的合理去向;对不合理收费应坚决彻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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