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 | 税收发展民生论文 (一)、进项税额的税收发展民生论文核算: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时的税收发展民生论文会计处理: 企业从国内采购的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等 贷:实收资本等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并取得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等 贷:资本公积 企业接受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委托加工材料等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企业进口货物,按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二)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的会计处理有以下几种情况: 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规定不允许记入进项税额的部分,根据专用发票第2联,依实际支付金额全额登记有关帐户: 借:原材料(或材料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金额入帐)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虽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按规定不允许记人进项税额的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发票第4联)。 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虽注明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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