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剪不断,理还乱“费改税”难点析
|
| |
“费税”改革已是沸沸扬扬炒了多年,今年呼声则更高。虽然目前人们对“费改税”的改革思路似乎基本趋于一致,然而至今仍未见改革方案出台,其难度可想而知。笔者认为,“费改税”问题难以彻底解决,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客观症结。 费税关系剪不断 关于“费”与“税”的关系问题,理论上存有分歧,实践上存在混乱。有人认为税和费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主张“税费合一”。有的则对当前的“税”、“费”不分感到忧虑,主张要分清“税”、“费”界限,才能为税收正名,依法治税,增强公民纳税意识,才能制止乱收费,减轻人民负担。在实践中,既有以“公粮制”替代农村税费征收和改革,实行税费合并,一次折实计征,然后税费分流,税归财政,费归乡村。也有因税费不分,在抵制“乱收费”的同时,连该缴的税都拒缴、偷缴。 我们暂且先不考虑上述分歧和混乱,先从费的外延与内涵上考察一下费税关系问题。 1.从外延上讲,费是税的遗传与变异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国家职能不断丰富、不断扩大。这种丰富、扩大,一方面表现为国家为社会生活所提供的社会基础条件、安全条件、公正条件、稳定条件和发展条件的领域扩大;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为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作出的种种干预和努力。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