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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漏征漏管户的几种类型及根除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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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征漏管户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盲区,它的存在主要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主观上的漏征漏管户,它是一种有意识偷逃税行为,经营者明知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受到利益的驱使,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在没被税务机关检查到并纳入管理为止,有意逃避税务机关管理而达到偷逃税目的的行为;另一种是客观上的漏征漏管户,它是一种无意识间接偷逃税行为,由于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加上税务机关税法宣传还没能及时到位,他们没有潜在主动纳税意识,认为自己经营到被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并发出纳税通知为止才是真正纳税人,也就是说,经营者心理没有偷逃税准备,而无形中已构成偷逃国家税款的一种行为。 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企业改制改组工作的推进,偷逃税与反偷逃税的斗争也更加激烈,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因此,产生一些类型各异的漏征漏管户:一、虽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不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经营者认为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正常营业,认为不是违法经营,至于税务登记的事到了非办不可再办不迟,纳税申报等到税务机关发出通知后再办理,能逃避纳税义务就逃。二、采取经营更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为了达到偷逃税目的,经营者利用税务机关不同管辖区域变换经营地点或假报停歇业,利用中午、晚上及节假目时间进行经营活动,逃避税务机关管理。三、利用国、地税机关管征范围不同,逃避纳税义务。这种经营者,当国税机关依法检查时就打出由地税部门管征的幌子进行欺骗,反之亦然。如各种建筑公司对外经营部的仓库、各类中介机构或办事处、中转站、宾馆、酒家内小卖部等。四、利用企业改制、改组之机,以各种承包租赁经营方式偷逃税收。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假福利、假校办、假劳动就业、假办“三产”企业等手段偷逃国家税收。六、利用经营免税商品之机混合销售应税商品偷逃税收。七、利用新开发区地形复杂、建设规模尚未完善之机采取隐蔽经营手段,逃避纳税义务。八、利用网上经营或高科技手段,趁税务机关管征手段尚未跟上之机,逃避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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