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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纳税人权利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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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目前我国一般重纳税人义务,相对忽视对纳税人权利的宣传、确定和保护。纳税人不清楚享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其基本权利,这影响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形成;在征纳的具体过程中,缺乏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一些税务人员尚未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导致侵犯纳税人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征纳关系不协调。为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对纳税人权利的确定、宣传、保护。 什么是纳税人权利?纳税人有哪些权利?从广义上讲,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承担纳税义务的同时,还共同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是与其纳税义务相对应的基本权利;从狭义上讲,纳税人权利是指纳税人在奉行税法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即在征纳过程中税务机关给具体纳税人的各种权益。在我国,随着税法宣传的不断开展,人们的法制观念有了加强,表现在依法纳税、自觉纳税的意识日益深入人心。但是,在纳税人权利问题上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税法宣传着力不够,纳税人对自己应享有的权利知之甚少;税收立法、执法机关在这方面则存在制度不够健全、认识模糊等问题,缺少对纳税人权利的应有尊重和保护。为进一步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协调征纳关系、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纳税人权利予以尊重和保护,真正做到权利义务相统一。在这方面我们应充分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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