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研究的国际动向与借鉴
| | 税收票证调研报告 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结合国际上电子商务涉税问题的税收票证调研报告 论文众多研究成果,从对税收形成挑战性大小的税收票证调研报告 论文角度将电子商务划分为三种具体形式:作为远程销售有形产品的方式;作为远程提供服务的方式和网上销售数字产品。并着重对真正的交易革新--网上销售数字产品对传统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影响与对策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对我国电子商务涉税研究中应采取的态度、思路、措施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电子商务 流转税 所得税 挑战 对策 借鉴 自1992年internet商业化以来,网上贸易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虚拟商店、网上广告、网上银行均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推断,互联网电子商务1997年年交易额已达100多亿美元(其中美国为85亿美元,欧洲为11亿美元),2001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激增至2200亿美元,在线购物的比重将从98年的12%上升到2000年的30% (姚立新著:《电子商务透视》 第8页,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在经济、法律、生活等各方面带来的一些新的问题。其中,电子商务一些新的交易特征对税收产生的影响更是引起了众多的税收专家、政府部门人士的极大关注。本文拟在合理界定电子商务概念的基础上,从税收研究角度对其具体形式进行划分,结合国际上电子商务涉税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我国具体国情,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对策作进一步探讨。 一、电子商务及其具体形式 研究电子商务与税收的关系,必须首先界定电子商务的内涵。目前,关于电子商务的定义,国际上也并不统一,有oecd定义、美国定义、欧盟定义等。但所有定义,都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电子商务首先是使用因特网来做广告和出售有形产品;其次是使用电子媒介提供服务;第三是把信息转化为数字模式,并对数字产品加以传送(p.bourgeois and l.blanchette, income_taxes.ca.com:the internet electronic commerce and taxes-some reflections part 1(1997)vol45,iss.5canadian tax journal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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