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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税筹划的辩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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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逐步确立,必然会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利益得失,作为纳税人应如何在税收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政府或税务部门又应如何对待纳税人以利益为目的,以税收为对象的节税筹划行为,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图对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思考,旨在加深对税收概念的理解,从另一个侧面增强以法治税的观念。 一、节税筹划的概念界定 遵循公平、中性、普遍等原则的新税制建立起来后,我国依法治税的工作正在不断得到加强,国家与企业和公民个人的分配关系也有了根本的变化,如何在税收上体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正在成为纳税人与政府主管部门必须正视的客观现实。毫无疑问,纳税人的涉税观念以及具体行为应当以守法为出发点,而不应当为了个人或者小集团的利益在税收上采取偷、逃、骗的手法,基于这一观念的以利益为目的,以税收为对象的系列行为姑且称为节税筹划。换句话说节税筹划通常是指纳税人采用合法或者不违法的手段达到不交或少交税收的目的的行为。是纳税人不违反税收政策法规,在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精细比较分析后进行的纳税优化选择。这其中也包含了纳税人利用经济发展超前与相应的立法相对滞后而产生的法规与管理的漏洞而实施的减少或免除税赋的行为,也即是通常所说的避税行为。这一行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造成了有关法律意图的落空,歪曲了正常的经济现象,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对之,政府有关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不断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继而使税法的质量得以提高,管理更为科学,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更为有力,对纳税人的合法利益更好地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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