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日本政府为振兴出口采取的财政政策
| | 税务社会实践论文 战后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奉“贸易立国”为基本国策、主管对外贸易的税务社会实践论文通商产业省成立伊始(1949年5月),就把其使命确定为“改变产业行政方向,即由以往的税务社会实践论文国内经济中心主义转向国际通商主义,由此确立参与国际经济体制的态势,谋求出口产业的迅速发展。”战后日本政府的第一本《通商白皮书》(1949年度版)亦在前言中疾呼“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和一切努力集中力量振兴出口”,并且提出了“或是出口,或是死亡”的口号。 为了振兴出口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中最重要就是财政方面的政策和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对我国采取有利的财政政策和措施鼓励出口是有很大的启示。 1、出口所得扣除制度。 1953 年日本政府作为“赋税特别措施”之一创立了“出口所得扣除”制度,该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按一定比率允许把来自出口的收入计入成本(不列为征税对象)来刺激出口。可以计入成本的比率为:商社出口收入的1%、厂家出口收入的3%、成套设备出口收入的5%或该项出口贸易纯盈利的80%,两者当中数额低的一方可列入当年的成本之中。这一制度由于违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关于禁止贸易补助金的国际宣言,被迫于1964年3月废除。但是,紧接着日本政府又创立了新的鼓励出口的减免税措施。海外交易等增额折旧制度。 这~制度是1961年模仿法国的作法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促进出口企业的设备更新以提高出口竞争能力。该制该规定,凡满足~定条件的企业可以将折旧率提高80%(由于折旧部分可以计入成本,所以允许提高折旧率就起到了减免税的作用)。当时日本政府提出的条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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