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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投资活动何时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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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对外投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规定,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存在很大差异。为了正确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需要明确企业的对外投资活动到底何时需要纳税。会计上分别按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核算,核算的内容分为对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计量和对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两大类,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方法按投资类型的不同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 一、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有可能要纳税 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是以投出的货币性资产金额或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后的金额计量的。《通知》规定,当投资方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把它看做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从而增加当年的应纳税所得,并据此缴纳所得税。如果投出的资产转让所得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所得税确实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五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销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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