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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转移资金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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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是指在一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它一般由一个母公司和五个以上的境外子公司所构成,这些公司之间的战略高度一致。跨国公司要在激烈的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全方位地增强竞争实力,这不仅需要从内部因素入手,还应尽量减轻纳税负担。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与在单一国家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相比,跨国公司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可利用内部转移机制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资金和利润,可通过内部转移价格、公司之间的贷款和偿还、股利的支付、加速或延期支付公司之间的账款等方式来达到转移资金或利润的目的。不同的转移资金方式,对跨国公司整体税负的影响程度不同,因此国际避税的企图成为可能。 一、股利支付对跨国公司整体税负的影响 迄今为止,股利支付仍然是境外子公司向母公司转移资金的最重要的手段。境外子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通常受到母公司股利支付率的影响,一些母公司要求境外子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与其相同。当股利支付发生时,一些东道国要对汇出的股利征预提税。母公司收到股利后,若母国税法规定不能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则收到的股利还要按母国公司的所得税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这样汇出的这部分股利就要面临三次征税,即在东道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和在母国缴纳的公司所得税。若母国税法规定可以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当子公司处于低税国时,也面临除了在东道国缴纳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外,还要在母国补缴因税率差异而少缴的税款。例如,某跨国公司,母公司在美国,其中的三个子公司分别在澳大利亚、爱尔兰和法国。母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35%,税法规定可以进行境外税收抵免。澳大利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8%,股利汇出预提税税率为15%;爱尔兰子公司的全部经营所得来自境外,为了刺激出口,该国政府给出了15年的免税期,该子公司正处于免税期,也无股利汇出预提税。法国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是45%,股利汇出预提税税率为10%。三个子公司的年税前利润分别为200万美元,若母公司要求三个子公司各支付股利100万美元,则对跨国公司整体税负的影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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