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税务会计要素探微
| | 税收管理论文 尽管各国设置的税收管理论文财务会计要素有多有少,如我国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美国有资产、负债、产权、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全面收益、业主投资和业主提款十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设置资产、负债、产权、收益和费用五项。我们对此并不陌生,也无多大争议,而对税务会计要素则探讨较少。 笔者认为,税务会计要素受税法和会计两方面的税收管理论文影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学科,它也应该有自己的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是对税务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其分类既要服从于税务会计目标,又受税务会计环境的影响。税务会计环境决定纳税会计主体的具体涉税事项和特点,按涉税事项的特点和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行的分类,即形成税务会计要素(同时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在税收理论中称为税基。纳税人的各种应缴税款是根据各税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相乘来计算的。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有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率)、所得额等。 二、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可称为法定收入。应税收入与财务会计收入(简称“会计收入”)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 确认应税收入应根据两点:①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换言之,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其所取得的收入就不是应税收入,而只是会计收入。②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纳税人取得一项收入,如果是应税收入,必然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即是某一特定税种的应税收入。
| | | |
| | | | <<<<<全文未完>>>>> 全文字数约1792字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