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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税费刷新厦门农民生活——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农村生存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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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调研文章论文】农村税费改革是爱民之事,富民之策。2003年9月,全省各地陆续启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工作之前,我市就已经实行了免征特产税、屠宰税及缓征农业税。自2004年起,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在我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广大农村进入了一个“零税费时代”。 农业税取消之后的农民到底得到了多少实惠?对农村发展的影响又有多大?存在问题及出路在哪里?近日在岛外农村就此进行了实地调查。 免税之后的农村 从厦门市区前往岛外农村采访的路上,透过车窗,只见村村相通的水泥公路蜿蜒田间,村民新盖的砖瓦楼房星罗棋布,乡村学校崭新的校舍里,学童朗朗读书声依稀可辨……税费改革后的农村,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 在同安区汀溪镇隘头村,得知记者采访意图的村党支部书记刘世杰喜不自禁,“农村税费改革让千年‘皇粮’成为历史,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大好事。”据他介绍,隘头村村民主要以农业为生,年人均收入较低,过去每年全村须缴纳的农业税10余万元是村民的沉重负担。实行税费改革后,村民负担减轻了,能够将更多的收入用于投入再生产,日子也慢慢好过了。 翔安区新店镇茂林村有1380亩土地,村民2027人。村支部书记蔡山开说,税费改革后,加上区里施行的废除“民俗日”、丧事简办等措施,以及市、区、镇的各项保障制度,村财每年可减少120万元开支,均摊到每个村民身上,每人每年可少负担600元支出。此外,原先,农村教育、村级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也都得靠村民集资,现在全部由政府投入,不仅减轻了村民的负担,也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去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100多万元在茂林村建了三条总长5000米的机耕路;10余万元维修水利设施、加固海堤;24万元补助修建6口抗旱大井,对村里的生产建设都起到了很大的支持作用。 翔安区马巷中心小学是一所百年老校,2000年以前,学校的校舍非常破烂,校长陈延周笑称连“校厕所都是用了一百年的”。 2002年,学校开始翻建新校舍,总投资420万元,全部由政府投入。“税费改革给农村教育带来了新的生机。”陈延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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