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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税收环境 促进民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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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税收立法上看,对民营经济还存在一定的歧视,例如现行增值税关于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不仅标准偏高,使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实际税负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投资者分得的利润,还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此外,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算”,对民营企业则是从“开办日期起算”,显然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从税收执法上看,税务机关日常征管偏松,方式方法简单。例如不论中小企业账册是否健全、真实,也不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凡营业收入在一定额度内的,一律实行定额或定率附征企业所得税。这种做法客观上增加了企业负担,造成税负不公,影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 当前,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应该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积极优化经营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 目前,从税收立法上看,对民营经济还存在一定的歧视,例如现行增值税关于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不仅标准偏高,使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很难成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抵扣不足,实际税负远远高于一般纳税人。私营企业除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其投资者分得的利润,还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重复征收所得税的问题。此外,企业所得税减免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算”,对民营企业则是从“开办日期起算”,显然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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