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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税费改革后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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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实施税费改革,从源头上遏制了农民负担加重的现象的发生。以前,农民负担各种费的提取是按照上年纯收入的5%征收的,当时农村基层的浮夸风气较浓,农民每年的纯收入,无论实际上增不增加,都要人为地进行逐步递增的,加上农业特产税按地亩平摊,上级下达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屡禁不止,各种面向农民收取的集资、罚款和摊派项目多、数额大等,而且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造成农民负担只增不减,或是减后反弹。现在,通过“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使税收有了一个新的固定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负担问题。 阜阳市位于安徽省的西北部,在亳州市未划分出去之前,人口有1300多万,是中国人口最多的农业大市,共辖有11个县市,其中的大部分县是贫困县,曾经被其他地市戏称为安徽的西伯利亚。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以“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改革席卷中国大地。记者亲眼目睹了农民春天里播种施肥、夏日里抢收抢种的辛苦,大袋小袋粮食往家扛、大囤小囤都装满后丰收的喜悦。然而,进入上世纪90年代之后,这里农民被无休无止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压弯了腰,脸上的喜悦渐渐没了,愁容爬上了面孔,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不堪重负,走上了打工之路,有的甚至抛下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家产,走进了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各大中城市。在世纪之交,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决定在安徽率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而安徽的试点首先在阜阳开始。如今,3年过去了,税费改革到底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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