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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三个“确保”两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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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税费改革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经过多年酝酿,于2000年开始在安徽省和其他省份的部分县市进行试点的,2002年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今年在各个省份全面推开试点。税费改革提出的主要目标概括起来是“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二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三是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民负担减轻,是这次改革的最基本的出发点。改革的动因就是农民负担过重,已经到了难以承受的地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要达到的农民减负目标,不仅是农民负担总体上要明显减轻,而且要做到每个农户的负担都有所减轻,也就是说在承包地面积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农户的负担水平一定要有所下降。我国的农业税收制度是比较落后的。这种落后不仅表现在其他国家已经不征收这一类税了,而且还表现在中国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资金来源过分依赖农业税收。 主持人 胡欣 嘉宾:李炳坤: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济司司长 韩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杨元伟: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税收制度改革处处长 主持人: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答记者问中谈到,本届政府将着力推进四项改革,第一项就是农村改革,而农村改革的第一条就是农村税费改革。让我们首先讨论一下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目标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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