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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积极财政政策 调整重点改革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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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得到了快速增长,投资、消费和出口需求都出现了全面回升势头,民间投资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启动,然而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内在机制仍未形成,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也未根本解决。因而今后在财政政策上重点选择哪些方面政策尤为重要。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今后有利于继续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选择,应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适时调整、渐进转换财政政策。二、推进费税体制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三、采取积极措施,直接启动消费。四、调整政策内容和方向,放大扩大和推动效应。五、继续扩大有效需求,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一、适时调整 渐进转换 既然积极的财政政策具有阶段性的明显特点,并非一种长期的或常规性的政策选择,那就必然有一个政策调整或政策转换的问题,这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并预作准备的。事实上,无论就近中期国家财力资源供给的可持续性,以扩大国债规模、增加财政赤字为主要途径的政府融资的后续可行性,还是从剩余经济资源、生产要素的可利用状况(利用弹性)来看,当前的财政政策都是难以长期为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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