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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而全面地理解和构建农村公共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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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 [摘要]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必须统筹兼顾转变县与乡镇政府职能、县与乡镇政府财政收入的减少、保证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乡镇基层机构改革和中央与省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在此五者之间寻求平衡,并努力实现县乡村财政财务的收支平衡、财政财务的相对独立性、财政财务的民主化和法制化。换言之,从财政的角度看,要认识到“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全面而正确地理解农村公共财政,建设农村公共财政、分级财政、民主财政、法制财政。 农村税费改革坚持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减免涉农税收、实行农业税附加、治理乡镇政府乱收费行为、增加中央和省转移支付、乡管村财等方式,基本实现了村村减负、户户受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应当承认,“减轻”农民负担成效显著。但是,从“规范”的角度看,现行农村税费改革“有破有立”,“破”的成分多,“立”的成分少,影响农民负担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主要表现为: 一是公共支出责任(事权划分)的如下四个基本关系并没有理清:政府与市场的支出责任、各级政府(纵向)的支出责任、政府各部门(横向)的支出责任、村民委员会职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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