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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油品价格怎样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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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国内原油、成品油定价方式可以看出,我国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从 1998年下半年开始才逐步与国际市场建立了相应关系,并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而变化。成品油与原油具有一定的价差,相比之下汽油与原油的价差比柴油大。可见,汽油、柴油与原油价差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通过近两年来油价变化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原油和成品油价格变化趋势与国际市场一致;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同样滞后于原油,国际市场滞后期约为1~2个月,国内市场滞后期约半个月;原油价格的涨幅高于国际市场,而成品油则大大低于国际市场;成品油与原油的价差大大高于国际市场;成品油与原油的比价变化趋势与国际市场相同,但比价比国际市场大许多。我国成品油与原油的价差和比价高于国际市场,主要是由于国内原油加工成本较高所致。 1998年6月,为配合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重组,适应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改革原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开始实行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的联动方式。原油从1998年6月1日起就与国际市场油价联动,而成品油则于2000年5月开始与国际市场油价联动。 具体方式为两大集团公司之间的购销原油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购销双方结算价格由原油基准价格和运杂费贴水、品质贴水构成。原油基准价格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每月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离岸价格加关税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同时,将国内原油分为轻质油(吐哈油)、中质油i(大庆、华北油等)、中质油ii(大港、胜利油等)、重质油(孤岛油等)四种,分别与国际市场塔比斯、米纳斯、辛塔、杜里四种原油挂钩。对汽油、柴油零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国家计委指定并公布不同销售地区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零售中准价是:以国际市场(新加坡)汽油、柴油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上合理运杂费及批发、零售经营差率计算得出,当新加坡市场汽油、柴油交易价格累计变动幅度超过5%时,由国家计委调整国内汽油、柴油零售中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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