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部分国家促进农民增收的财税政策与经验借鉴
| | 财政税收 评职论文一、通过财政扶持农业促进农民增收 通过财政扶持农业政策促进农民增收,是国际上通行的财政税收 评职论文一种做法。 (一)美国扶持农业的财政税收 评职论文政策 美国农业以就业人口少、生产率高和农产品出口量大而著称。美国农业之所以能够快速稳定地发展,重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在财政上给予了大力扶持。2002年,美国颁布新农业法,即《2002年农场安全与农村投资法案》,其核心内容是在1996年农业法的基础上,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在未来的10年时间里将联邦补贴提高67%,总计达1900亿美元。 美国对农产品的补贴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支持性收购,又称“营销援助贷款和贷款差价支付”,与我国的粮食保护价收购类似。农场主按支持性价格(即贷款率)将粮食抵押给国家,获得贷款收入;如果后来的市场价格低于贷款率,农场主可以放弃抵押给国家的粮食,而不需要偿还贷款,贷款收入就成了销售收入;如果后来市场价格发生了上升,还可以把粮食再要回来,拿到市场上去卖,而把所获贷款收入加上适当的利息还给国家。二是直接支付,这是在1996年的农业法中提出的,政府对签订生产灵活性合同的农场主,从1996年开始的7年内每年给予固定补贴。在2002年的新农业法中,又扩大了直接补贴的品种。三是差额补贴(2002年新农业法中称为“目标价格与反周期支付”),具体做法是:先由政府制定一个能够保证农场主收入的合理价格作为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就对农场主进行差额补贴,差额补贴幅度为目标价格与市场价格、贷款率两者中的较高者之差。与价格支持政策相比,这是一种直接的收入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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