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财税思考
| | 关于税收论文近几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关于税收论文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强化再就业管理与服务,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实践证明,推动再就业政策的关于税收论文贯彻落实,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应该看到,当前全区就业再就业总体形势仍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并且短期内难有根本性改变。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失业人数还将会增加,就业与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主要从财税政策方面进行探讨。 一、近几年来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基本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釆取有效措施,及时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税费减免、税收优惠、工商登记、场地安排、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主辅分离等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随着一系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一)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再就业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从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广西共筹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113749万元,支出4571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支出4829万元,再就业培训补贴支出3396万元,职业介绍补贴支出77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1781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支出15612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494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101万元,其他支出4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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