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省以下均等化转移支付研究
| | 税收管理论文所谓均等化转移支付,是指以客观、科学地评估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为基础,以各地政府能够提供基本均等的税收管理论文公共服务为目标而实行的税收管理论文转移支付。 一、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模式 纵观世界各国,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 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主要体现不同地区财政收入的均等化,不考虑不同地区的支出需求差异,不计算不同地区因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成本差异对支出需求的影响。这种模式是通过计算各地区的“标准收入”来确定其所需的转移支付数额,通过这种模式实行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可以使财政收入能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中央政府还可以通过调整某些因素的取舍范围,改变所要达到的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程度。该模式的缺点是必须假定所有地区的支出需求是大体相同的,其差异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这种模式适合那些幅员较小,或所辖各地区的地理、气候、人口密度差别不大的国家或地区。很显然,我国中央对地方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就不适于采取这种模式。 2.财政支出均等化模式。 财政支出均等化模式与第一种模式正好相反,即只体现不同地区财政支出需求的均等化,而忽略各地区财政收入能力的差异,它是通过计算各地区的“标准支出”来确定其所需的转移支付数额,从而使财政支出需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提高到全国平均水平。这种模式需要合理确定影响支出需求的各种因素、指标,选择什么因素以及该因素占有多大比重,都直接影响“标准支出”的计算,必须进行科学、准确的计算分析,并进行详细的模拟论证。其缺点是不考虑各地区的收入能力,虽然在支出方面有较好的均等化效果,但是不利于调动各地区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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