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加强对中国土地的财政调控研究
| | 财政税收 毕业论文[摘要]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过:“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是财政收入的财政税收 毕业论文一项重要来源,关于土地的财政税收 毕业论文税收和收费名目繁多。通过土地税收和收费可以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优化资源配置。但是目前,中国土地财政收入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开始出现一些弊端,影响了通过财政调控土地配置的职能,应该通过立法、执法、税种设计、费改税等方式优化土地财政收入,保护土地资源,增加财政收入,完善财政宏观调控的作用。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物业税 胡锦涛总书记2004年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搞好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修编工作,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和供应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使得部分地区过热地产开发降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问题提出以后,土地问题更成为了世人关注的焦点。 一、中国土地财政收入的历史与现状 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过:“土地是财富之母。”对世界各国而言,土地都是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对中国亦如此。 (一)中国土地税收的历史与现状 土地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从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手中强制无偿地取得部分土地收益的一种税收,是政府政治权力的表现。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禹时代,中国就有土地税收。由于数千年来,中国都以农业生产为主,田赋以及演变到后来的农业税是中国历代的主要税赋。对城市土地征税源于1866年上海公共租界首先开征地捐。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国有化,对农村土地仅征收农业税,城市土地税并入工商企业税收计征。改革开放以后,土地税种逐渐增加。1979年7月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法》规定,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我国政府交纳使用费。1987年4月1日,由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耕地占用税。1988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88年1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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