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我国财政分税制的缺陷日益显现
| | 免费税收论文摘要: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使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免费税收论文比重逐年提高。但由于制度安排指导思想定位的免费税收论文刚性,制度设计不可避免的缺陷,制度运行中的偏差和宪政约束力较差等问题,势必滞缓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本文着眼于加快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从实践方面查找问题的症结所在,探索实现财政均富的制度路径。 关键词:财政体制,财政均富,成因分析 一、制度安排指导思想定位的刚性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十几年来,中央财政虽然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努力实现财政收入分配均等化,但由于制度安排指导思想定位的刚性,中央与落后地方在财政收入的初次分配关系上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中央级收入仍占绝对比重,省以下尤其是县、乡财政收入规模很小,这既不利于调动地方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也不利于财政分配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1.过于强调中央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分税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提高“两个比重”,增强中央财政的调整能力。基于这一思想,中央财政在制定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之初,将流转税的大部分,即消费税和75%的增值税确定为中央级收入。从实际情况看,中央财政通过分税制体制划分在形式上集中的收入,大部分通过税收返还又回到地方,集中的增量除用于中央级支出外,其余也通过转移支付、专项拨款等形式补助给各地,中央财政不过是过一下手而已。但是,正是由于这种形式的集中,使中央财政和中直部门的权力大大增强,加之很多专项拨款实行条条管理,遍布地方支出的方方面面,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地方“跑部钱进”等问题的发生。因此,就分税制财政体制来说,分税的形式无可厚非,关键是中央财政在调节财政均衡的手段上如何把握。在保证中央财力稳步增强的同时,既要有利于促进财政均等化目标的实现,还要有利于简化操作和财政资金的规范分配,避免部门和个人的权力过于集中,防止和杜绝腐败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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