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建立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构想
| | 财政税收 毕业小论文摘要: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是用于调整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所发生的财政税收 毕业小论文经济关系的财政税收 毕业小论文法律制度,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来确认和保障的。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对财政转移支付只是通过一些政府规章进行规定,还没有权威的法律制度对其进行约束。本文试图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同时借鉴国外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成功经验,在立足本国国情和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若干构想。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法律制度;立法 一、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初步规范了中央和地方的分配关系,并相应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不仅改善了地区间的横向财力分布结构,加快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程,而且更新了理财观念,推动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是目前我国现行对财政转移支付进行规范的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晰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的规范性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事权是指各级政府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指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1](P48)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必然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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